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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消息,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7日21时57分,经过9小时的出舱活动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神舟十九号乘组航天员蔡旭哲、宋令东、王浩泽密切协同,在空间站机械臂和地面科研人员配合支持下,完成了空间站空间碎片防护装置安装、舱外设备设施巡检及处置等任务。出舱航天员蔡旭哲、宋令东已安全返回问天实验舱,出舱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再次刷新中国航天员出舱活动时长纪录。航天员蔡旭哲时隔两年再度漫步太空,宋令东成为我国首名进行出舱活动的90后航天员。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意见》提到的“校园商超”,是指广东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内部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校园商超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方可营业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坚决杜绝无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依法备案。校园商超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校园商超原则上自办自管。确有需要对外承包的学校,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合理确定承租价格经营范围。公办学校对外承包商超的应当按照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以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择承包单位,承包期最长不超过5年;出租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本级财政,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此外,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商超准入及退出机制。
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如需增加其他食品销售种类需经学校领导班子和家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执行。
校园商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商品进货台账。校园商超应远离教学区开设(自动售卖机除外),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具备防火、防霉、防鼠、防盗的要求。售卖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储存、分架摆放,严禁混放。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签规定贮藏条件要求。校园商超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坚持“公益性”的原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鼓励学校与商超承包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规范商品售卖价格水平,防止过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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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上名校是很多家长的目标,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托人“找关系”,想要通过非正规途径让孩子进入好学校,不法分子因此嗅到“商机”,以“认识人”“有关系”等理由,精心编造骗局从中牟利。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一起案件,被告人温某谎称具有办理跨区入学的能力,诈骗两位学生家长共计3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 托关系想给孩子办入学,俩家长被骗30万元 2022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温某虚构其具有办理跨区入学的能力,以帮被害人赵女士、李女士办理孩子上学一事为由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分别骗取赵女士15万元、李女士1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温某退还被害人赵女士2万元。 据被害人赵女士称,2022年初,其打算让孩子跨区到海淀某小学就读,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温某,温某称他曾帮小学拍摄过宣传片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与该小学校长关系很好,赵女士听罢,庆幸自己找对人了,就与温某商谈其孩子上学一事,温某称可以办理其孩子跨区入学事宜。 双方约定费用30万,赵女士先支付给温某15万,办成后支付剩下的15万,办不成全额退款。当日其即向被告人温某转账15万,之后按照温某的要求,在网站上填报报名相关事项时,填写了跨区办理,然后就一直等待温某的消息。到了8月份左右,赵女士查看报名结果,显示孩子没有被该小学录取,便向温某提出退款。经多次催促,温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案发后仍未退还全部费用。 被害人李女士也想让孩子跨区到海淀某小学就读,经赵女士介绍,李女士与被告人温某取得联系。2022年4月c7电子娱乐app官网版,李女士与被告人温某见面,温某用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李女士15万元。 案发后,经调查,某小学校长与被告人温某没有私人关系,温某只是该学校学生的家长。2022年,被告人温某确实向该校长咨询过学生入学的相关政策,但是未表明是替谁问的,校长按照当年海淀区教委的招生政策做出了解答。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温某及其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人温某无罪,并对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的证据不予认可。 当问及被告人温某如何使用被害人向其支付的钱款时,被告人温某回答:“我交了房租,还有就是用于交纳孩子的学费以及支付我家的生活开销。” “2015年因为开公司的事,我被别人起诉了,在法院执行的时候没有能力偿还,大概是2018年左右,我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了。目前我名下没有固定资产和存款。”当被问及是否有能力偿还被害人损失时,温某这样说。 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获刑五年六个月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对于被告人温某提出的无罪辩解及辩护人所提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温某在与本案被害人认识之前,经济状况窘迫,其在获悉被害人子女入学需求之后,为解决其个人及家庭开支,便虚构能为被害人办成入学事宜,后假借相关办事人员需要办事费用之名收款,并承诺办事不成则全额退款,进而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但所涉学校相关人员从未向被告人承诺可办成本案被害人子女入学一事,被告人温某虚构事实收取巨额钱款并用于个人支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对上述无罪辩解及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鉴于被告人温某在案发后退赔部分款项,故法院在量刑时酌予体现。 海淀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温某向被害人赵女士退赔十三万元,向被害人李女士退赔十五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温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张鹏 周宇蕾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